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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营香港公司的过程中,很多人会进入一些误区,最常见的就是把香港公司年审和审计,报税和交税这几项重要的业务搞混了。针对这两大误区,今天小编来分别给大家介绍下什么是香港公司年审、审计、报税和交税,帮助大家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
香港公司年报是指香港公司注册满一年后,该公司必须根据公司股东、董事、法定秘书、注册地址等资料做一份公司周年申报文件,并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每年申报一次,不等同于香港公司报税。香港公司年报要求符合《香港公司法》的规定;香港公司年审指的是香港公司注册满一年后,必须每年进行年审。
香港公司年审需要向两个职能部门递交报告,香港公司注册处和香港商业登记署。简单说就是向香港政府职能部门说明:该香港公司正常经营。并且告诉香港政府公司这一年来有没有换过股东董事、有没有变更注册地址、有没有换过法定秘书等。
香港公司年审需提交的资料:
1、首次香港公司做年审需要提供法团成立表(NNC1)/商业登记证(BR);
2、如果有年审过则需提供最新的周年申报表(NAR1)/商业登记证(BR);
无论首次还是有年审过的,中途有变更信息需提供变更相关信息的资料。
香港公司核数又叫香港公司审计,核数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对香港公司会计帐目进行数字上的核准查明。这一工作必须由香港持牌会计师对香港公司在一个周年或以上,进行该公司财务帐目的核实与核准,以相关文件报告的形式对香港政府部门进行责任性的说明。
香港公司做帐审计所需资料
1、BR(商业登记证);
2、近期周年申报;
3、银行月结单;
4、报税单;
5、开支单据(按做帐周期整理);
6、发票单据;
7、公司章程原件一本;
8、近期香港公司核数师报告(首年做帐不需要提供);
9、销售及采购单据。
香港公司条例规定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无论公司是否要缴税,每年都必须报税。新成立的香港公司第一次是18个月后报税,以后每年一年一次报税。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而源自其它地方的利润则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简而言之,任何人在香港营商,但其利润是从香港以外的地方所获得,则不须在港就有关利润缴税。
香港公司报税的三种方式:
1、业务不活跃申报:这种方式通常见于品牌托管的香港公司,而要使用这种方式报税,则该公司必须无任何香港银行账户,并没有产生任何实质经营活动。
2、做账后申请离岸免税:通常见于注册香港公司后,用于离岸经营的公司(大部分内地客商注册的香港公司都采用此种经营方式)。这些公司的共性就是开设了香港银行账户,但所有运营活动均不在香港进行,利润也并不来自于香港,因此可以进行离岸经营收入免税。
3、实际做帐纳税:这种方式通常用于在香港实际经营的公司。但由于香港极低的税率和每年的税收豁免政策,小型初创企业即便实际申报,需要缴纳的税费也较低。
香港公司在递交了税表、会计报告和核数师报告后,税务局将会在三个月内完成评税,如果确认公司是亏损或没有利润的,税务局会向公司发出无需缴税的通知函, 并将亏损额度留到下一年抵扣。而如果有利润产生的,则应按照相关税率向政府缴税。
零申报不意味着可以不用缴税,首先要确认没有开过账户的香港公司才符合零申报的条件。开过账户的话不建议零申报,会存在很大的风险,一旦香港公司非法零申报被香港税务局查到,就会被视为瞒税或逃税,将面临1-5万及至少征收税款三倍的罚款,更有严重者将被判监禁3年。
由于各种原因,香港公司有可能未能收到相关税务局发来的利得税表,这并不意味香港公司不需要做账报税,仍需在报税期限内,自觉完成报税工作,否则逾期或不报税,会受到香港政府的罚款。
未按时申报税单将会收到由税务局寄过来的罚款通知单,通知单上会注明因为香港公司申报税务超过了规定的期限,因此需要罚款12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金额,并依旧需要继续做税务申报。假如一直没有申报税单,就会被税局认为是拖欠税款。在香港,拖欠税款是一个很严重的违法行为,税局会及时加征5%的附加费;如果超过6个月,会在欠款(包括前面6个月加征的5%附加费)额外加征10%的附加费。重则股东董事被列入黑名单,被冻结银行账户,或账户资金被缴入港府府库,被香港法院起诉或判刑。即使没办法从上述途径追讨欠税,税务局可以向法院申请民事起诉的同时,申请阻止离境提示,禁止欠税人离港,最后会申请欠税人破产或清盘。
如果对运营香港公司的事宜不是很了解,建议委托靠谱的代理机构来负责各项事务的事宜,但是会产生一定的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