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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纳税申报:
《香港公司条例》规定,无论公司是否盈利,收入是否来自香港,都必须向税务局申报过去一年的经营状况。香港公司将在成立18个月后收到第一份利得税申报表。税务局必须在税务局出具税务表之日起3个月内向税务局申报过去的经营成果,新公司第一次纳税申报的会计期限可长达18个月,然后以12个月为会计期限。企业可以自行办理账目,但香港注册会计师必须出具审计报告。
利得税:
任何人,包括法团、合伙企业、受托人或团体,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从香港产生或从香港产生的税收利润(销售资本资产的利润除外),都必须纳税。在香港没有居民或非居民。因此,香港居民的海外利润不需要在香港纳税;另一方面,在香港赚取利润的非居民必须纳税。至于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利润是否来自香港,主要取决于事实,但原则可以参考香港法院和英国枢密院的税务案件。在海外产生的利润,即使钱被汇回香港,也不需要纳税。
如果任何人出售房屋或财产是盈利计划的一部分,该人将被视为经营项目「业务」,并且必须对任何利润进行纳税。
在两级税制下,法团和非法团业务(主要是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200万元应税利润的利得税税率将分别降至8.25%(法团)或7.5%(法团以外的人)。如果法团和非法团业务的应税利润超过200万元,将继续按照16.5%和15%的标准税率征税。从已缴纳利得税的公司获得的股息或投资收益免征2018/19年度100%的利得税,上限为20000港元(经相关法律批准后实施)。深圳香港公司审计报税千万不要忽略的细节深圳香港公司审计报税千万不要忽略的细节深圳香港公司审计报税千万不要忽略的细节